中介服務費是怎麽規定的?
我國合同法目前沒有對中介費限額作出具體規定,這是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前提是合同內容不得違反社會公序良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法律規定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經紀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經紀人的服務合理確定。居間人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的,居間人的報酬由合同雙方平等承擔。
經紀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經紀人承擔。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訂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的必要費用。這是對中介的中介費的規定。
中介費超過3%違法嗎?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中介費,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壹般合同裏會約定服務費,中介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介紹。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所以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如果收費標準明顯超過行業標準,運營不符合行業規範,可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