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辦公室的職責是什麽?
1,宣傳動員學生;
2、報名及信息收集、報名及準考證等信息發放;
3.組織新專業的論證和申報;
4.組織修訂或制定教學計劃、編寫教學大綱和訂購教材;全日制學生班級的教學管理和日常管理,網絡教學平臺的建設和維護;
5.考試事務:制定考試計劃,組織考試事務和監考人員的培訓,安排和布置考場,查詢成績;與相關部門協調等。、監考費用的核算和支付);
6.評卷:制定評卷工作計劃,安排評卷場所、物資和人員,管理評卷的各個環節;選擇命題老師,對成績進行統計、分析、評估,計算、分配閱卷費用);
7.組織實踐課程考試、論文評審和答辯、機考;負責畢業考試、實習考試和論文成績登記;
8.畢業和學位申請材料的收集、初審和申報;
9、負責自考學生活動的登記和年檢;
10,負責自考信息網頁建設;
11.自學考試檔案的收集、整理和財務收支登記;
12,與省市考試院、公安大學等機構的外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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