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出租房屋不符合規定的治安、消防標準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出租人集中出租房屋達到壹定規模,未落實相應安全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65438+萬元的較高罰款。
法律依據
《住宅室內裝飾管理辦法》第五條禁止住宅室內裝飾活動中的下列行為:
(壹)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同意,擅自改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
(三)擴大承重墻上的門窗原有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頂、樓板、梁、柱、支撐、墻體、連接節點和基礎。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自身重量和各種外力傳遞給基礎的主要結構構件及其連接節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