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期滿後,查詢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當地公安部門證明與本人家庭有親屬關系的證明。比如妳是山西人,可以去山西監獄管理局監獄科,提供犯人的姓名、年齡、籍貫、罪名、刑期、服刑時間等詳細信息。
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八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按照規定會見親屬和監護人。
第六條?罪犯的親屬、監護人初次會見的,應當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和與罪犯關系的有效證件、證明辦理會見手續。如果不是第壹次見面,我就用居民身份證見面,未成年人可以用戶口本見面。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拘役的相關規定:
第85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六條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訊問被拘留的人。發現不應當拘留的,必須立即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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