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註重原則的應用。走審計信息化道路的目的是為了適應信息社會的發展,充分發揮審計免疫系統的功能。只有將其充分運用到審計實踐中,才能實現這壹目標,否則,再多的軟硬件設施和設備也將無從施展。
3.開放性原則。目前,金審工程成果正在全面推廣,這是審計信息化工作的統壹要求。但是,地方審計機關在審計信息化工作中形成的各具特色的工作方法、經驗和成果,應該繼承和發展,不能輕易拋棄。要鼓勵“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信息化工作不僅是高層次審計機關的事,也應該是公開的。地方工作中形成的好成果,如專家經驗、實用小軟件等,要大力推廣。
4.全面參與的原則。審計信息化涉及所有審計人員,在這場審計技術變革中,任何人都不能袖手旁觀,否則將失去審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