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基本條件如下: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範;
(二)堅持誠實、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3)遵守職業道德。
第十壹條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中專或者高中以上學歷。
第十二條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壹)經考試取得《助理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6年;
(二)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並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3年;
(三)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2年;
(4)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1年;
(五)取得碩士學位(學歷),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獲得博士學位(學位)。
滿足以上條件並通過相關專業認證考試,即可成為房地產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