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聘者要保證個人的溝通順暢。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錯過考試或錯過考試,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會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招聘過程中如有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將立即取消。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刊物,都與我縣引進急需人才無關。
(4)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與事業單位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文秘、人事和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事業單位領導和招聘工作人員應當回避。
(五)對招聘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壹經發現,嚴肅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偽造、仿制、塗改相關招聘材料的,取消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