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提出重點農業機械化推廣項目的裝備、技術內容、實施方法和方案,組織項目示範和實施中的檢查和指導;
3 .承擔農業機械化科技成果轉化;
4.擬定農業機械化生產和設施農業的技術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
5.負責相關業務的外事和對外經濟工作;
6 .承擔中央財政購買農業機械補貼的選擇和實施等農業機械專項信息的收集匯總,專項業務的日常咨詢答疑、培訓和信息檔案管理等工作;
7.承擔農業機械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的研究和指導;
8 .研究起草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作業技術標準;
9 .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推廣、監理人員的專業技術教育和培訓,制作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安全生產等科普教育音像資料;
10.負責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的信息和宣傳工作,主辦《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