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錦繡路4號。
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自治區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博樂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負責各級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擬定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負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宣傳規劃、規範推廣和推廣應用;負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社會學習、普及學習和再培訓。
負責指導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籌集、管理和學生資助政策;協調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指導各級學校(園區)的思想政治建設、道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實踐教育和科學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事訓練工作。
指導各級教育系統單位和學校(園區)的安全、穩定和政治安全工作;做好應急協調和維穩措施的督促落實。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博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