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票擡頭:填寫開具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等信息。
2.發票代碼和編號:發票代碼和編號是發票的唯壹標識,應準確填寫。
3.開票日期:填寫開具發票的日期。
4.買方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填寫買方單位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5.項目名稱、規格、單位、數量、金額:填寫培訓教育項目的名稱、規格、單位、數量、金額。
6.稅率和稅額:填寫適用的稅率和稅額。
7.總額和稅額合計:填寫所有項目的金額和稅額之和。
8.備註:填寫與發票相關的備註。總之,紅色教育發票的內容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填寫,包括發票擡頭、發票代碼及編號、開票日期、買方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項目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及金額、稅率及稅額、總金額及稅額、備註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