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二)編制和審核建設工程預算,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分析和控制工程造價;
(三)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的確定(包括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標底的編制和審查);合同價款的簽訂和調整(包括工程變更、工程談判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和竣工結算報告的編制和審核等。;
(4)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咨詢;
(五)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
法律依據:第六條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其中,職業資格根據項目的性質和技術特點分為若幹個工程類別。
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不分級別。職業資格分為甲級和乙級;其中,房屋建築、水利水電、公路、市政公用等專業資質可設置為丙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