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為心畫”就是用心去揣摩,用心去表達。至於性格和品行的好壞,是無法完全呈現的。“書法為心畫”揭示了書法藝術的壹個重要特征,即藝術的本質:書法是書法家主觀精神的產物,是心作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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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書為心畫”在書法理論中占有重要地位。我看了大家的留言,大部分都是同意和不同意。現在我來發表壹下我的看法。
這壹提法最早是由西漢的常雄提出的,其本意不是指書法,而是指書(文)。後來被書法理論家引用到書法上,對後世書法的影響表現在對書法的認識和實踐上,是經典的判斷。
初學者不熟悉的“書為心畫”,可以這樣理解。要想寫好,首先腦子裏要有這個詞,開始自信地寫,才能寫好。心裏有了形象,下筆就不慌,自然會用筆表現出來。
書法想表達的主要是書法家的個性風格和心理審美的取向。但這種風格和審美,只有不斷向前輩學習,用心去體會,才能做到。如果寫得和前輩壹模壹樣,沒有自己的風格,那只能稱之為“書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