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後管理規定第三十壹條博士後人員期滿,應當到人事部或者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辦理出境手續。憑人事部博士後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的介紹信等有效證明材料,到當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女性的戶口遷出、落戶手續。
擴展數據:
《博士後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出站的博士後人員不享受國家對期滿出站的博士後人員規定的相關政策。人事部博士後管理部門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為其辦理戶口遷移及相關人事關系手續。
《北京林業大學博士後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通過出境考試的博士後人員,經學校審核後,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博士後管理部門辦理出境手續。本人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博士後管理部門介紹信等有效證明材料,到當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本人戶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出落戶手續。博士後證書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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