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妳的問題,是這樣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條文,目前還在制定中。涉及法律名稱的確立、立法模式、立法的意義和重要性、立法地位和立法依據、法律的適用範圍、法律及其規定的適用例外、個人信息處理的基本原則、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關系、不同的監管方式及其對政府機關和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影響、協調個人信息保護與促進信息自由流動的關系等。個人信息保護法在特定行業的適用、敏感個人信息、執法機構、行業自律機制、信息主體權利、跨境信息交換問題、刑事責任問題。對個人和行業都有很大的作用。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5條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個人信息,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3)明確說明信息處理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