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和《聘書(委托書)》,準備相關材料;
2.提交名稱登記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3.按照《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載明的日期,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的,應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4.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受理通知書;
5.按照受理通知書規定的日期繳納登記費,領取執照。
設立普通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五個條件:
1.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合夥企業是指全體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 * *共同經營,* * *享有收益,* * *承擔風險,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以上自然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經營,* * *自負盈虧,* * *承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參考資料:
夥伴關系-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