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對象:首先要明確告知被傳喚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傳喚原因:說明傳喚原因,如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刑事案件等。
傳喚時間:告知被傳喚人需要到派出所接受訊問的時間,壹般在24小時以內。
地點:告知被傳喚人需要到達的派出所地址。
註意事項:告知被傳喚人需要攜帶有效證件,遵守法定程序。
需要註意的是,派出所發送短信傳票必須遵守法律,不得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程序。同時,被傳喚人也有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比如申請律師協助。
綜上所述,派出所短信傳喚的格式需要明確規範,遵守法律,保護被傳喚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告知被傳喚人理由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