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據《財經》報道,董正清承認在被拘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廣發證券借道延邊公路的消息提前告知其弟董德偉。董德偉出資數千萬元入股延邊公路,並因此獲利4000多萬元。與此同時,董正清的大學同學趙舒雅也獲利1萬余元。1993,董正清進入成立僅兩年的廣發證券前身廣發銀行證券部,從投行部經理升任行長。他曾帶領團隊“北上”開拓業務,將廣發的業務拓展至全國,開創了目前業內壹直盛行的“全額認購,余款退還”的發行方式。任副總裁期間,領導廣發證券異地擴張,收購多個營業部,實現廣發證券規模化發展。在他的廣發證券國際化戰略構想中,借殼上市是最關鍵的壹步,他會因為這壹步而鋃鐺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