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壹種是妳沒有產權,妳有無限使用權。這個小區是有組織管理的,最終產權還是他們的,但是他們不能隨便叫妳搬出去。妳每個月都要交壹定的“租金”,但是其他同等條件的房子租金就很便宜了,而且往往包含了水電或者其他費用。這個組織每年都會邀請公司做資產評估,然後把結果告訴所有的居民。
兩種情況下,第壹種的價格會高壹些,壹般是同等條件下第二種的兩倍。所以還沒決定長期在丹麥生活或者積蓄不多的人壹般買第二種。
至於房產中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賣房的網站,但是匯總了各種中介的資源。真的要買還是要聯系中介。另外,想在丹麥買房,必須要有居住證,這是為了防止外國人把自己的房子全部買走,擡高房價(雖然現在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