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和支付能力證明。
3.在徐州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區無住房、商鋪、寫字樓(含已簽訂合同且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的房屋),未租住過公有住房。
5.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申請批準的程序是:
1.申請人登錄徐州住房保障系統(/),按照系統提示進行註冊、填寫信息並提交上傳各類證明材料(原件拍照後上傳)。需要準備的材料有:繳費單或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證明、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證明、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聲明、無租住單位的公房證明、住房狀況證明、收入證明(單位支付六個月以上工資的銀行對賬單)、居住證、單位的公示證明、單位營業執照聲明(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申請人誠信聲明、按
2、街道、區、市三級內部聯審。
3.市住保中心將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辦理公租房配租手續。在申請公租房的具體過程中,如有困難,可以咨詢所在工作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員會竭誠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