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最新調整
第壹,政策實施時間
自2022年6月28日起施行。合同網簽日期在2022年6月165438+10月11日及以後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日期為準,二手房以房屋轉讓合同網簽日期為準。2022年6月165438+10月11前已簽約的,以原政策為準。
第二,政策適用範圍
在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臨平區、錢塘區、富陽區、臨安區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第三,調整內容
1.職工家庭無房、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且已結清相應貸款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執行首套房政策,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
2.職工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或無房但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執行二套房政策,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3.家庭名下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或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職工,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