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簽發機關、日期和公章。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保障和規範當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訴權的若幹意見》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知情權,依法及時審理當事人提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案件。但是,對於當事人明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立法宗旨,多次、大量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進而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當事人提起的訴訟明顯沒有與自身合法權益相關的實際利益值得保護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開已經公開或者已經知悉的政府信息,或者請求行政機關制作、收集政府信息或者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處理,對行政機關的處理、答復或者不予受理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