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雇員發生工業事故,他應該得到賠償。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公司負擔的壹部分)
借方:營業外支出、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部分),
借方:其他應收款(責任人承擔部分或個人承擔部分),
貸款: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部分)。
工傷自費醫療報銷:
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費用可以由受傷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先行墊付。法律法規只規定工傷待遇的醫療費、住院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必須先行支付。
綜上所述,工傷自費醫療是可以報銷的,職工因工受傷可以由受傷職工先行墊付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十七條
職工因工負傷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或職業病治療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藥費、藥費、醫藥費全額報銷。
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夥食補助費的三分之二給予住院夥食補助;經批準轉往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費、食宿費按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治療不屬於工傷範圍的疾病,應當按照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