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可持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進行查詢;
2.如果找不到,可以問工作人員具體原因。
壹、戶籍:
1又稱戶口,是指國家行政機關負責戶籍管理,為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作出的法律文書;
2、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3.戶口本是以戶為單位對自然人進行登記並頒發證書的公共證書簿,記載的事項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離婚、收養、死亡等。
4.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戶口本的使用:
1,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員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調查核實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口調查核實時,戶主或者家庭成員應當主動提交戶口簿。
2.戶主應妥善保管居民戶口簿,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3.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如有人員增減或登記事項變更,住戶應持戶口簿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5.全家遷出戶籍管轄地的,應當將戶口簿交至戶口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