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崗位要求組織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或工作技能測試。筆試內容主要是政治理論、市場形勢、法律法規、公文寫作。
根據筆試總體情況,劃定筆試成績。超過筆試成績的考生入圍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符合崗位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免於筆試,直接面試。
根據崗位要求,將進行分類面試和部分結構化面試。面試由各用人部門(單位)在區紀委、區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組織實施。面試成績必須超過指定合格線,才能進入體檢。達不到崗位能力要求的,不予錄用。
擴展數據:
考試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具體時間由各用人單位通知。主要考察申請人的文章寫作、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實踐經驗和適應能力、外貌和風度等。
由用人單位在區紀委、區人社局的監督和指導下組織實施。
考試結束後,用人單位對考生上傳的材料進行復核,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榮譽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核查。
檢查無誤符合條件後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