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業定義
1.音樂教育主要學習聲樂的基礎理論,具有較強的聲樂、鋼琴、舞蹈、器樂的表演能力,以及音樂欣賞和辨別能力。
2、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壹定的音樂作曲能力,有較強的音樂教學實踐能力和組織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文藝活動和競賽的能力,熟悉藝術教育和學前兒童音樂教育的基本要求。
第二,課程體系
鋼琴、聲樂、基礎樂理、基本和聲、彈唱、音樂欣賞、中外音樂簡史、藝術實踐(民族樂團、舞蹈團、合唱團)、兒童發展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育原理。
三、發展前景
專業方向,教育機構:音樂教師,舞蹈教師,器樂教師,教學管理,藝術培訓咨詢,課程銷售。專業銜接與連續本科專業:藝術教育;初等教育。
四、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人文素質,掌握系統的音樂專業知識和基本理論,具有運用音樂技能進行音樂教學的能力,從事中小學音樂教育工作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