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仲裁咨詢電話:勞動仲裁局的咨詢電話是12021。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有權申請仲裁或向有關部門投訴。哪種方法或者兩種方法都能達到更好的效果,要看爭議的具體內容。勞動監察屬於行政執法。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察機關壹經作出決定,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執行。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申請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1.在爭議發生後壹年內申請仲裁並提交仲裁起訴狀。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仲裁庭應在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4.開庭、提出明確請求、申辯、調查事實、出示證據、質證、辯論、陳述。6.調解不成的,做出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壹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壹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妳對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