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用人單位簽三方協議就可以辭職。三方協議是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形式,可以為應屆畢業生解決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壹系列相關問題。
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畢業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三方協議自動終止。也就是說,實習期滿後,如果不想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可以隨時離職。
如果不簽署三方協議會發生什麽
三方協議是為了學校計算就業信息和數據而簽訂的。此外,學校還會根據畢業生三方協議的內容進行檔案交接和發放登記卡,確保每個學生的檔案和登記卡不會出現差錯。未簽訂三方協議的,畢業時檔案退回原籍。壹旦過了規定的擇業期,就失去了幹部身份。而且對於用人單位和學生本人來說,簽訂三方協議也是保證學生畢業後能去單位的壹種保障。如果沒有三方協議,用人單位可以說沒必要,直接踢出去,會嚴重影響畢業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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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