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是副廳級事業單位,由廣東省教育廳管理。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和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承擔。?
2.廣東省高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廣東招生辦)是廣東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本省少數民族學生到全國各高校的報名、考試和錄取工作,也負責本省學生報考全國各地的碩士和中專。
主要職責:
1.編制高等、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招生計劃和自學考試計劃,經批準後組織實施,承擔高等、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和其他中學統考的報名、命題、考試、評卷和錄取的組織工作,承擔全省自學考試報名、命題、考試、評卷和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2.受委托承擔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港澳臺僑學生聯合招生計劃的具體制定、報名、考試、評卷和錄取的組織工作;承擔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及其他教育水平考試的命題、考試和閱卷工作。
3.承擔全省各類統壹教育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件開發、系統運行和維護;開展各類統壹教育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負責考試統計;負責普通高考命題的組織、管理和研究;承擔全省各類統壹教育考試的宣傳、咨詢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