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根據《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職工或者職工失業配偶生育、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用人單位連續繳費不滿10個月的,職工生育醫療費用或者職工失業配偶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由用人單位連續繳費10個月後,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