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力資源就業服務中心是集人才交流、人才引進、就業失業管理、勞務交流、人事外包、人才派遣、人事代理、檔案管理、人才評價、畢業生就業指導等服務功能於壹體的人力資源管理和服務機構。
3.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的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就業再就業政策,認真落實就業再就業政策。
(2)全面掌握轄區內城鎮失業人員、下崗職工、農村勞動力等人力資源,掌握企事業單位用工需求,建立基礎信息庫。
(3)協調指導區域人力資源分市場,做好就業和再就業政策。
(四)負責職業開發、職業介紹統計和供求分析,提供職業指導、就業指導、求職登記和就業推薦等職業介紹服務。
(5)負責公益性崗位和組合式小額擔保貸款項目的開發和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的申報。
(6)負責創業項目的開發、收集和評估。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和創業意願人員檔案庫;引導創辦公益性社區創業實體;為各類人員提供創業指導服務。
(7)組織各類培訓,做好勞務輸出和工單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適用性,註重培訓與就業再就業的有效結合,建立健全培訓、就業、再就業的互動機制。
(8)開展勞務交流,提供就業政策咨詢。采取經驗交流會、展銷會等宣傳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創業經驗交流。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