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的職責是:
1.依法管理國家投資、國家電網公司及相關企業所有的國有資產;
2、從事電力購銷業務,負責所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
3.參與與投資、建設和運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項目;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從事境內外投融資業務;
5.經國家批準,獨立開展對外貿易流通管理、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
6.從事與供電相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信息交流和咨詢服務;
7.從事國家批準或者允許的其他業務。
國家電網部直屬中央管理,分支機構遍布全國。換句話說,員工只是在各個地方工作,但只有中央有領導權。
電力相關部門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國家電網直接關系到國家能源安全和居民日常用電安全。工作性質相當特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國家電網下面的部門很多,基層崗位和管理指揮崗位都需要帶進新鮮血液。基層崗位需要在外面跑,其余的在室內工作。
國網辦公環境很好,工作性質很穩定。工資滿意,各種福利也少不了。越來越多的大學生想去國家電網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九條。
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