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切都準備好了,馮揚急於和張騫結婚。然而,此時劉提出要出30萬彩禮:“我是的女兒,不能被人看不起。況且從小到大,我都傾註了全部心血。”48歲時,劉只有壹個孩子。幾年前,她與丈夫張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離婚。從此母女倆居無定所,四處租房,相依為命。現在女兒要結婚了,她有壹種老無所依的危機感。
馮揚被丈母娘給的彩禮弄得很尷尬。他開了酒店,買了婚房。他已經負債累累,再也付不起壹分錢了。他只好口頭和婆婆約定:彩禮先欠了,以後再補!劉對表示同意。2009年國慶節,在雙方父母的見證下,兩人結婚了。2010年4月,懷孕後的張騫辭去工作,全力幫助馮洋管理酒店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