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分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屬於社會保險五險之壹。無論哪種醫保,只有在當地定點醫院治療,才能報銷。至於去哪裏報銷,有以下幾種情況可供參考:
1.在當地定點醫療保險機構住院的,結賬時醫院會自動報銷;
2.未住院且就醫未報銷的,需攜帶住院結算發票、診斷書、費用明細、社保卡到當地政務中心或社保中心醫保窗口報銷;在其他醫療機構治療的,需要提供轉診證明。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醫療保險將不予報銷:
1.本應由個人繳納的;
2.在國外或港、澳、臺治療所發生的費用;
3.有打架鬥毆、酗酒等違法行為,或者因自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4 .非定點醫療機構或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