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整頓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行為的通知2。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關於金融服務收費的政策規定,全面梳理和檢查現行收費服務價格,及時自查自糾,並嚴格遵守以下原則。(1)合規費用。服務收費應當科學合理,遵循統壹定價和目錄管理的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收費價格清單,同壹收費項目必須使用統壹的收費項目名稱、內容描述、客戶定義等要素,價格由法人機構統壹制定,任何分支機構不得自行制定和調整收費項目名稱等要素。對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收費項目,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收費,並公布收費價格清單和相關依據;屬於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應當在每次制定或者調整價格前向社會公示。在充分征求消費者意見後,納入收費價格清單並在網上公布,嚴格按照公布的收費價格清單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