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方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納稅申報
1.每月月底根據營業收入計提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根據員工的工資收入計算並扣繳個人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於次月7日前網上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於下月10前網上申報繳納。
3.按月預繳所得稅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進行納稅申報;按季度預繳的,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4.如遇節假日,上述納稅申報期將順延。
5.不管有沒有稅都要網上申報,無稅就要零申報。
6.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按規定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