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屋抵押申請條件:房屋性質;房屋、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格)且20年內產權清晰,抵押人(正常年齡18-65周歲)身體健康,抵押人能證明還款來源,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兩套房屋、股票、基金等。)和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2.準備材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提供單身證明)、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家庭財產及汽車所有權證明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最近6至12個月的個人主要銀行賬戶對賬單(加蓋銀行印章)、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貸款審查與分級審批相分離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嚴格審查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實現抵質押的可行性。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能夠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