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和科目三有同壹個教練的好處是,科目二訓練期間教練和學員已經熟悉了,教練也已經明白學員學車缺什麽,科目三訓練效率更高,這也是為什麽大多數駕校在科目二和科目三都采用同壹個教練的原因。
可接受性標準
1,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壹)——筆試,100為滿分,90分以上合格(含90分)。
2、場地駕駛(科目二)——場地,實車。只有合格和不合格。實施九項強制測試(均無桿),包括倒車入庫、窄路掉頭、橫向停車、匝道定點停車起步、直角轉彎、彎道行駛、緊急制動、收費站上牌。只有全部通過9個必考項目,才能通過科目二考試。(上海有新的科目二項目,部分地方可能仍執行老五項目)
3、道路駕駛(科目三)——高速公路或模擬場地,實車。考試都是電子眼監控和交警考試,路考更公平。
2013、10新交規實施以來,考試增加了使用燈光、左右轉彎、過人行橫道等項目,路考後增加了安全文明駕駛理論考試(俗稱科目四)。和科目壹的區別是增加了圖片分析和判斷。考試50題,每題2分。100滿分,90分以上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