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和勞務服務的區別:1,基本區別。在勞務派遣關系中,企業註重對勞務過程的管理,用人單位直接對勞務派遣工進行指揮、監督和工作安排。在服務外包關系中,企業註重工作成果的管理,服務人員為承包商提供勞務。2.合同的名稱。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勞務派遣公司與實際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在服務外包關系中,對合同名稱沒有特殊的法律要求,其名稱可以是服務外包協議等。3.與勞務提供者的關系不同。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雇傭關系;在服務外包關系中,雇主和服務人員之間沒有直接的關系。4.勞務提供者的管理權限不同。在勞務派遣關系中,實際用人單位直接向勞務派遣工分配工作任務並監督指導其完成工作任務;在服務外包關系中,雇主對服務人員沒有直接的管理權,服務人員接受承包商的工作安排、監督和指揮。5.應用的業務領域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1條* * *用人單位的責任與勞務派遣單位、勞務用工單位的責任用人單位的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