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正式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將“醫藥代表”作為壹個新的職業列入,並將其定義為“代表藥品生產企業從事醫藥信息傳遞、溝通、反饋工作的專業人員”。
對於醫藥代表的任務,大典規定:壹是制定醫藥產品推廣的計劃和方案;二是向醫務人員傳遞有關醫療產品的信息;三是協助醫務人員合理用藥;四是收集和反饋臨床用藥情況。這也是《國家職業分類》中首次認定有爭議的醫藥代表。
擴展數據:
據行業媒體公布的統計數據,國內醫藥代表人數已達300-400萬。據資深業內人士介紹,醫藥代表最初門檻較高,主要服務於外資藥企,要求有醫學或藥學專業背景。
但由於缺乏行業指導和規範,甚至沒有準入門檻,尤其是國內壹些藥企的醫藥代表迅速淪為“銷售”,打零工、給醫生送禮的做法也層出不窮。
有些醫藥代表為了推銷自己的藥,把給醫生買菜、給孩子收拾的活都幹了。國務院《關於進壹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幹意見》發布後,有行業觀察人士指出,醫藥代表行業將迎來大規模“辭職潮”。
人民健康網-賣不掉藥,百萬“藥”將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