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科技信息化部門的職責:
1,負責科技信息委日常工作,承擔科技信息委會議工作,監督科技信息委決定的事項,落實決策部署;
2、編制科技信息化規劃和年度科技信息化項目計劃,審批相關技術標準;
3、負責科技信息工程建設項目審核、項目論證和項目驗收;
4、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科技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和實施,並對已完成的科技信息化項目進行效益評估;
5.指導、督促建設部門開展項目建設,跟蹤項目建設進度,組織項目評估、驗收和備案;
6.協調公安、指揮中心、紀檢監察、法制等部門履行項目管理職責。
7、負責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
8.承擔科技信息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信息查閱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公安機關信息共享,是指公安機關內部不同層級、不同區域、不同部門之間,通過信息資源服務平臺等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公安信息的交流和* * *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