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的臺灣省居民在大陸申請收養登記需要什麽條件?
1.在長春市辦理“臺灣省居民在大陸收養子女登記”,需要攜帶以下材料:1。壹般需要提供:收養人的年齡、婚姻、子女、職業、財產、健康、受過刑事處罰等證明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經臺灣省公證處公證。2.壹般需要提供:在臺灣省地區居住的有效證明(紙質:原件1份;0份;在有效期內。) 3.壹般要求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簽發或簽註的有效期內的旅行證件(紙質:1份原件;0份;在有效期內。)二。此事收費:不收費。三。處理時間為20個工作日。四。辦理地址註:如果您戶籍所在地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致電您戶籍所在地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網點名稱:常德街公司* * *服務中心地址網點地址:寬城區米沙子鎮尚德花園安德宇街556號電話:0431-81186837辦公時間:冬季8: 30-16: 00:夏季8:30-16:00。服務中心網點地址: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興港街道辦事處新民村網點電話:0431-82527622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8:30-16:30夏季:周壹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網點名稱:長春市政。楊潔3177號,電話:0431-88779017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周壹至周五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服務中心網點地址: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興港街道辦事處新民村網點電話:0431-82527622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