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借款人是個人,必須本人簽字,他人簽字的借條法律效力會有爭議。比如張三簽李四名字的借款,會給出借人帶來法律上的麻煩。2.出借人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以免主張債權時出現障礙。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寫清楚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錢,大小寫分開寫,避免字跡不清的糾紛,但壹定要檢查大小寫的壹致性。4.還款期限: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七條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