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四條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檢查機關、單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況,有關機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機關、單位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當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對存在泄密隱患的設施、設備和場所,責令停止使用;對嚴重違反保密規定的,建議有關機關、單位給予處分,調離保密崗位;發現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督促、指導有關機關、單位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