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式:市、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和大數據平臺,在每月10日(法定節假日順延)檢索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名單。
發放方式:10工作日內審核通過後直接發放,初次發放時以短信提醒的方式通知畢業生。
2.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壹自主申請:網上或現場。申請人到當地區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淄博市人才綜合服務平臺協助申請人完成生活補貼申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二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失業人員從事自主創業的指導,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培訓和業務指導等服務。
第二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扶持和幫助。
第五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就業援助制度,通過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等方式,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重點扶持和重點幫助。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條件、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無法實現就業的人員。,以及已經失業壹段時間的人。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