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貫徹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失業保險方面的法律政策,參與相關政策的制定;統籌實施全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和失業保險相關業務工作,推進全省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省城鄉各類就業服務機構的業務工作;統籌城鄉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指導全省創業服務;組織跨地區勞務交流,以及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管理服務,組織實施就業援助;指導全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和失業保險機構從業人員能力建設和社區服務平臺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