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心理健康咨詢中心:
壹是通過心理咨詢、心理測量和整理心理檔案,掌握學生心理狀況,為學校相關工作決策提供服務;
二、負責完成心理健康相關課程的課堂教學;
三、負責心理健康講座、大型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心理健康知識的普及和教育;
第四,指導高校和心理衛生協會開展日常心理衛生工作;
五、負責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進行心理危機幹預,維護學生心理健康;
六、負責學生的心理調查和日常心理測量;
七、負責文檔管理、賬戶管理、校際合作等心理咨詢中心辦公室日常行政事務;
八、負責心理咨詢教師隊伍建設,管理專兼職教師,並組織朋輩咨詢和督導咨詢師;
九、負責心理咨詢相關培訓,制定培訓計劃,組織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心理健康協會和心理委員的培訓;
十、專業發展和建設,開展科學研究,積極參與和配合其他心理學教學和研究機構,開展各種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聯系電話:0991-4361546,436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