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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傳媒公司納稅問題研究

1,營業稅按營業收入的5%繳納;

2.城建稅按繳納營業稅的7%繳納;

3.教育費附加按已繳納營業稅的3%繳納;

4、文化建設費按廣告收入的3%繳納;

5.印花稅:廣告合同按合同收入的0.5 ‰征收印花稅;賬本按5元/本(每年開賬時)繳納;每年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壹年全額繳納,以後逐年遞增繳納);

6.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不同,XX元/平方米);

7.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8.車船稅按車繳納(各地規定不同,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

9.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調整後利潤)(3萬元以內18%,3萬元至65438+萬元27%,65438+萬元33%)繳納企業所得稅。

10,工資獎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還有壹點,即使沒有收入,每個月也要零報稅。否則會有麻煩。

廣告建設費的收費依據不是狹義的廣告收入,而是妳繳納營業稅的業務收入。

以銷售為例,如果是兼職活動,就要繳納增值稅,如果是混合銷售活動(比如承包廣告制作),就要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