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己離職,曠工三天扣工資,然後加300(而且好像這三天是扣加班費的),大概是650。然後會扣妳的住宿費,餐費,登機牌費(25天後離職扣下個月,離職第三天算離職),還有衣服鞋子東西的押金,大概60 * * *。這樣就已經是1200-1400左右了。如果妳的工資少於這些,當然會白做,直到扣完為止。如果妳的工資超過這幾個,華碩財務還會幫妳“技術上”抹平——也就是壹分錢不給妳。另外,由於妳的合同基本都是在勞務公司簽的,勞務公司會以“違約”的名義再抹掉500元。換句話說,如果妳走了,有99%的可能妳壹分錢都拿不到。這也是華碩嚴格限制正常離職,強迫人離職的目的和意義。
找華碩的網絡公關來反駁,我看妳有什麽要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