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初始階段主要考慮股東意願和股權激勵池對股東股權比例的影響。常見的市場比例為5%-15%。
②對於已經建立股權激勵制度的公司。市場上每年的總撥款大概在2%-4%左右。
③綜合考慮數量①和上市計劃,上市前控制獎勵總額。上市前獎勵總額約為10%(境內)~15%(境外)。
④上市後,計劃總量的管理層關註度降低,常見做法為10%。
⑤對於已經建立股權激勵制度的公司。市場上每年的總授予量約為1%-2%。
綜合考慮上市前期權池總額和上市節奏,科技公司中,上市前累計獎勵總額為10%(國內)-15%(海外)。但是,這個數據在不同行業之間差別很大。
上市後,公司還需要做股權激勵計劃。以港股為例。港股有非常濃厚的期權文化。香港上市規則第17章有專章規定期權規則。在港股上市的企業,壹般會以上市規則規定的上限為基礎,將期權激勵計劃總額定為65,438+00%。美股略有不同,但大部分公司都是圍繞10%這個基準做長期規劃的。
對於已經建立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中型公司的年度授予比例壹般為1-2%,公司市值越高,比例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