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過程
轉學流程包括:發起申請,轉出學校核實,學校和主管教育部門雙方審批。只要獲批,轉讓就完成了。
學籍管理條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需要為學籍管理提供保障條件,配備管理員,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轉學過程中手續完備、信息準確。此外,學籍管理還涉及到轉學手續、學籍檔案的處理和銜接等等。
法律依據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了轉學和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包括轉學程序、學籍檔案的處理和延續、休學和復學。
轉移流程詳細信息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轉學流程包括:啟動電子學籍系統辦理轉學手續,轉學學校與雙方學校學籍主管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轉學學校在1個月內結轉學籍檔案,轉學學校根據接收的學籍檔案為學生續檔。
留學生身份管理。
留學生需持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國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應延續原學籍檔案。